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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价860元一晚酒店,保障空调自由是基本服务底线

发布人: 文章来源:新浪网 发布时间:2026-07-29
一家收费不低的高级酒店,本应以迅速响应需求、注重住客体感为卖点,却因关空调这种低级操作引发投诉,影响口碑,实在本末倒置

标价860元一晚酒店,保障空调自由是基本服务底线

  一家收费不低的高级酒店,本应以迅速响应需求、注重住客体感为卖点,却因关空调这种低级操作引发投诉,影响口碑,实在本末倒置

  860元一晚的高级酒店,连空调自由都没有?

  据经视直播报道,近日有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发帖反映,她预定了张家口崇礼区富龙度假酒店三晚客房,单间每晚860元,但酒店要定时关闭中央空调,夜间房内闷热难忍,影响休息。经过多方沟通维权,酒店最终退还了剩余一晚房费。

  酒店为何要关空调?据介绍,工作人员先后给出两种说法:先是以部分客人怕冷为由,建议使用自然通风;后又解释,客房采用集中控制系统,中央空调运行规则由工程部统一调控,每晚凌晨1点左右系统自动关停。已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工程部,后续将研讨优化空调管控方案。

  其实无论哪种解释,都站不住脚。“有客人怕冷”就可以让所有客人在闷热中辗转难眠吗?即便真的有客人怕冷,可以加被子或自行调温,酒店岂能直接关停空调,让所有人失去降温的选项?

  诚然,酒店地处山区,昼夜温差大,夜间户外可能凉爽宜人,但密闭客房的实际温度并不低。正如投诉消费者所言,室内可达26至27摄氏度,闷热感明显。空调是酒店客房的基础服务设施,每个住客对温度的体感不同,开关、调温本该由住客自主决定,这属于消费者的基本权益,不应被任何理由随意剥夺。

  酒店以“集中控制”为由定时统一关停,本质上是对住客合理使用客房权利的侵犯,既不合情,也不合理,更不合法。都什么时代了,还搞这样的“一刀切”,是太不懂当下的消费者吗?

  根据民法典规定,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酒店作为住宿服务提供方,有义务保障客房设施设备达到正常使用标准,并履行安全保障义务,维护住客人身、财产安全。

  事实上,不少网友早已在评论区一语道破,酒店就是为了省电费。但无论出于何种考量,如此一来伤害的不仅是住客的体感温度,更是服务业赖以生存的契约精神。一家收费不低的高级酒店,本应以迅速响应需求、注重住客体感为卖点,却因关空调这种低级操作引发投诉,影响口碑,实在本末倒置。

  这也给相关方敲响警钟,酒店作为地方文旅产业的关键服务环节,需加大监督完善力度。对于那些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良、不智行为,依法依规纠偏并惩处,不能任凭酒店以管理之名,随意剥夺住客自主调节室温的权利、损害正常居住权益。

  对消费者而言,遇到类似情况应积极维权。既要保留完整的沟通记录、房间温度照片等证据,也要及时向预订平台投诉,并向当地文旅主管部门反映。每一次主动维权,都是维护自身权益,也是在倒逼企业改进服务,推动地方旅游消费环境持续优化。

  住宿行业应把“以人为本”落到实处,而不是停留在口号里。让每一个客人都能真正感受到“宾至如归”,而不是“客至堵心”。